“語言癌”一詞最早出現在20141219日的聯合報 『「進行一個XX的動作」 你得語言癌了嗎?』新聞專題,刊出後引發臺灣教育部和各界人士的高度關注,言出現變化、字等褒也各不同, 教育部長吳思華立即在教育部輿情會報中指示研擬因應措施,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說,過去學校不太關注學生的口語表達能力,加上網路普及親子溝通減少,語言癌問題值得重視 。但也有人持相反意見,如作家朱宥勳即認為世界上根本沒有正確的語言,只有適合的語言。無論官方或民間都是各說各話、各持己見。為海外的臺灣華人,對這具爭議性的社會問題,我想發表個人的觀點:

      首先,在這篇專題報導中台灣人得了“語言癌”來形容語言中大量加入贅詞的問題,文中指出這可怕的“癌細胞”甚至已入侵到標語、告示及平面媒體報導。我個人認為該篇新聞報導不該使用誇大其辭的詞彙來造成危言聳聽大眾的效果,因為“語言誤用”不是病而是一種社會現象。我們的世界一直在變化,語言會因場合、習慣及情境不同而有所改變,某些語言自然而然地演變成不同的形式。

      目前台灣的語言誤用的現象,在動詞前面加上了量詞「一個」與動詞「做」,最後再加上「的動作」, 至於為什麼誤用的情況越演越烈,一名台灣作家侯文詠提出是新聞媒體在報導時對民眾造成的「冗言贅語」習慣。 記者在報導時因為時間緊迫,便利用各種「話術」得以將簡單的事件分析的較長並且順利地拖延時間。例如「這道閃電劈在這名婦人身上警察與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後替她做一個簡單包紮處理的動作;至於為什麼站在高樓旁邊會被閃電劈到的部分,則有待警方做進一步的調查 。」而上述的例子顯然的指明「部分、動作」都是句中的贅字。

      此外,作家朱宥勳主張在日常生活中的用語是「愛怎麼講就怎麼講」沒有對或錯。例如他提出,服務生對顧客說: 「現在我們為您進行一個點餐的動作」和另一個說法: 「請點餐」。雖然意思相同但因短促的說法將句子聽起來很硬,彷彿不在服務而是命令顧客,話語中添加了贅字反而了顧客較優良的服務態度。並不認同對於朱的論點“只要能夠達到溝通的目的,僅是犧牲文法也無妨”。 不可否認,比較長的句子的確會有「比較」親切的感覺,但如果用更確切的說法:「可以為您點餐了嗎?」也不會顯得較不禮貌。因此,我認為「進行一個XX的動作」這是一個過於冗長的一個句子,而不是因時因地制宜的語言變化。

      由此可見,判定一象是「正」還是「」之前,應該用客觀的角度看母者在什現這樣象?現這樣象?這樣象未可能消失或固定下?假使普遍母者接受度不高,該現象就自然被淘汰;接受度高且有辨作用,該現象就固定如:「吃看看」,本「正的」只能「吃吃看」。我建議以客的角度去分析這樣象,而不是非黑即白,直接定其正或誤。

       除此以外,我個人也認為要改善此語言誤用的問題,不只是從教育方面入手,媒體傳播在短時間內接收和發出大量的資訊給社會大眾,但在傳達訊息過程的同時,卻也因不慎使用語言而對訊息接收者造成不良影響。新聞有新聞的語言,那就是簡潔、通俗和明確,台灣的傳播媒體是需要加強並重新審視本身該具有的專業能力和社會責任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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